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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购买标准版数据库权限包括:
| 收录数量 | 标准版 | |
| 法律法规 | 200万+ | √ |
| 裁判文书 | 1亿+ | √ |
| 案例评析 | 1.5万+ | √ |
| 专业文章 | 2万+ | √ |
| 问答 | 3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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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许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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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授权和许可
1.1 威科授予您一个非独家的、不可转让的、可撤销的许可,向您提供相应访问权限以使您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通过互联网实现对许可产品的在线访问和使用。
1.2 受限于第1.3条的规定,您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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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下载和打印许可产品中的部分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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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出售、转售、借出、出租、许可、分许可、转让或以其它方式转移第1条中授予的任何权利;
1.3.5 以任何方式删除、使模糊或修改显示在许可产品或许可产品中文档上的署名、版权声明和其它声明或标记等。
1.3.6 以其他第1.2条授权之外的形式或方法使用许可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图像、复印、记录、录音、信息检索系统)。
2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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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您应尽到合理努力,确保本协议下所有用户:对许可产品的使用均遵守本协议第1条规定的授权及威科对许可产品所享有的权利;受到许可产品中显示的版权声明、免责声明、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等使用条件和条款的约束;不得向其他人分享其您账号的用户名和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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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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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对于因现有技术无法防范的故障或因重大自然灾害、政府管制或政策变更及强制行为、社会异常事故等不可抗力引起的访问中断、故障和威科无法提供服务的,威科无需承担责任。
4 信息收集和隐私政策
4.1 您知晓并且完全同意威科依据本协议对用户信息所进行的收集、使用和披露。威科可以收集有关每一个用户的一般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互联网协议地址、域名、网页、访问网站时长以及使用服务时所访问的页面。收集该等信息的目的主要包括集合统计信息、便利系统管理改善服务内容。威科亦可保留其向威科客户服务代表发送的通信内容。该等信息帮助威科改进服务/回应用户对服务的咨询。除非该信息根据保密政策应当被视为具有保密性外,用户提交给服务的信息不应被视为具有保密性,。威科的信息收集和隐私政策可以通过以下链接获取:http://law.wkinfo.com.cn/about?t=privacy-statemen
5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对其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2 以下特殊情形违约责任与第5.1条下一般违约责任同时适用:当出现某一账号或某一授权地址超过授权权限而多处同时登录、过量下载或有其他违反第1条的规定而使用服务的情形时,若威科可合理地确认引起问题的授权用户或IP地址的,则威科有权不经通知而自行即时暂停该授权用户或IP地址的访问权限,并要求您尽到最大努力协助威科减少损失或消除影响;若威科无法合理确认引起问题的授权用户或IP地址的,则威科有权即时暂停客户所有的授权用户的访问权限,直至客户完全纠正该等违约。
5.3 威科有权撤回其不再拥有许可权利或其有合理理由相信为不合法、有害、错误或侵权的许可产品中的内容。如撤回内容超过您使用的许可产品总数据量之20%的,则您有权在向威科发出书面通知的30日后终止服务,威科应按比例退还您尚未使用的服务期内的许可费。您同意,威科在此种情况下不需向您承担赔偿责任。
5.4 如一方违反或不完全履行其在本定单下的任何义务,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违约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30日内纠正违约行为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5 责任限制。如因可证明的威科的过错导致您产生损失的,您有权要求威科赔偿。威科在本协议下承担的累计责任限于威科在本协议下已收到的您支付的与受指控服务相关的前12个月的服务费。在任何情况下,威科或其关联方(包括其各自董事、员工或代理人)对于您或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下列主张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任何损失的利润、收入、商业机会、其他间接或附带的损失或惩罚性赔偿。
6 终止和续约
6.1 如一方违约,而非违约方就该违约行为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后30日内,该违约行为仍未得到纠正的,则非违约方有权立即终止服务,但,如您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第5.2条之违约行为的,威科有权立即提前终止服务且已收取的服务费不予退还。因您违约导致服务期被中断或暂停的,服务期不因该等中断或暂停相应延长。
6.2 服务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您在本定单下享有的所有访问、获取和使用服务的许可和权利终止并完全结束,您应尽合理努力删除您所持有或控制的在使用服务中所复制的电子版文档资料。授权用户可以继续使用在服务期内符合本定单的条款和条件而获取的文档资料的打印件及复印件,惟该等打印件及复印件的使用继续受第1.3条的限制。
7 法律适用和纠纷解决
7.1 本定单的解释、生效和执行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任何因本定单引起或与本定单相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有关争议在协商开始后30日内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该等争议提交至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通过仲裁解决。仲裁庭由3名北京的仲裁员组成。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可由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执行。
8 其他
8.1 本协议中根据条款性质、预期或者被解释为应在服务终止后继续有效的条款,在服务终止后继续有效,包括但不限于第1.3、2、5.5、6.2、7、8条。
8.2 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您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到cn-support@wolterskluwer.com或致电+86 400-066-5518联系威科。